2021年春季武汉理工大学成人高考“优秀学生”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介绍如下,优秀学生和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评选范围及时间流程等主要事项下文中均有介绍,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信息需要在12月1日前提交到院校进行评审。
各校外学习中心(函授站):
为了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学院开展2021年春季“优秀学生”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请各学习中心和函授站积极做好推优评优工作。现将2021年春季“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范围
1.优秀学生的评选对象为武汉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19年秋季入学的学生。
2.优秀毕业生评选对象为武汉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18年秋季入学且于2021年1月毕业的学生。
二、评先比例
院优秀学生和院优秀毕业生的评先比例控制在本学习中心、函授站参评学生人数的5%以内。
三、评定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品德端正,作风正派;能模范地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敢于同错误思想、行为做斗争;
2、能正确处理工作和学习矛盾,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文明上网,按要求参加各项教学活动和学习中心、函授站点组织的其它活动;
3、遵守校纪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班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努力为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站风做出贡献;在单位工作积极努力,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受到单位的肯定;
4、优秀学生在学期间考试无作弊记录,无补考,无重修科目,学习平均成绩为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优秀毕业生各门课程总平均成绩为80分以上;
5、同等条件下,班干部优先考虑;学生在所在工作单位获得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奖,平均成绩为70分以上的优先。
四、评选时间
1、2020年11月10日发布“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各学习中心、函授站开始组织推荐工作。
2、11月11日—12月1日各校外学习中心(函授站)组织学生完成网上申报和站点综合评议工作,并将评选结果网上提交学生管理与服务办公室审核。
3、12月11日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评审结果,12月25日公示评审结果无异议后,报学院审定并发布学院文件。
五、评选流程
1、由学生本人申请,班级、班主任组织推荐,经学习中心(函授站)按评选标准审核,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推荐为“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的名单在本学习中心(函授站)网站进行公示;
2、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按操作流程见《附件1:学生评优评先操作手册》进行网上申请和填表并提交
3、学习中心(函授站)按操作流程见《附件2:站点评优评先操作手册》做好网上班级意见签署、评审及提交工作。
4、学院网上审核并确定各学习中心、函授站推荐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的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评选结果,颁发获奖证书,记入学生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