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成人高考函授教育教学管理暂行办法介绍如下,大家可以根据下文内容了解到武汉理工大学对于教学计划、教学运行、教学质量、教学条件等方面的安排。
校属各单位:
《武汉理工大学网络教育、函授教育教学管理暂行办法》经2020年第7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执行。
附件:武汉理工大学网络教育、函授教育教学管理暂行办法
武汉理工大学2020年8月29日
附件
武汉理工大学网络教育、函授教育教学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网络教育、函授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服务全民终身学习,促进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19〕8号)的精神,结合武汉理工大学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教学计划管理
第二条教学计划是学校对网络教育、函授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总体设计,是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目标的纲领性文件,是安排教学任务、组织教学实施、保障和监督教学运行的依据。
第三条教学计划的制订在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统一指导下,由各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分委员会负责。教学计划的制定、修订和调整应充分考虑在职人员学习的特点,以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为目标。
第四条教学计划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网络教育、函授教育教学计划的执行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
第五条教学计划应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三年修订一次。如确有原因需调整,必须履行相关的程序。
第三章教学运行管理
第六条教学运行是落实教学计划、组织教学活动的全过程管理活动,学校网络教育、函授教育教学运行管理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
第七条继续教育学院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组织相关教师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更新或制作网络课程,编写课程学习指导书、实验和实习手册、作业等学习资源。
第八条学生课程学习实行选课制。继续教育学院根据教学计划制定《学生选课指南》,各校外学习中心(函授站)等教学站点应遵守学校规定,在学期末指导学生按照《学生选课指南》选择下学期需修读的课程。
第九条继续教育学院根据学生选课情况,统计下学期教学任务并将任务分解至相关专业学院,安排教师做好集中面授或网上直播辅导、网上互动、学习答疑辅导等工作。
第十条学生在读期间应完成课程学习、平时作业、参与网上互动答疑、集中面授或网上直播辅导等学习活动。学生平时作业、点播网络课程时长、参加互动答疑等学习过程情况记入课程平时成绩考核。
第十一条加强教师对实验实习、课程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指导,在编写实验和实习手册、课程设计任务书的基础上,及时制作、更新针对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微课程。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实践性教学环节。实践性教学环节考核成绩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参与辅导情况、与教师交流情况和作业完成情况综合评定。
第十二条凡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均应进行考核,考核办法按武汉理工大学关于网络教育、函授教育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执行。第十三条毕业设计(论文)实行指导教师、学生双向选择制度,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要求按武汉理工大学关于网络教育、函授教育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章教学质量管理
第十四条加强教学资源建设。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必须制作相应的以知识点为基础的网络课程。数字化教学资源每年的更新率不少于20。
第十五条建立线上答疑和线下辅导、集中面授和网上直播相结合、校内教师与校外学习中心(函授站)兼职教师共同参与的学习支持服务体系,定期开展各种教学辅导活动,提高学生学习效果。
第十六条科学制定网络教育、函授教育教学评估体系。对校外学习中心(函授站)每两年开展一次评估,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七条实施校外学习中心(函授站)动态调整机制。对出现管理混乱、违规招生等现象的校外学习中心(函授站)暂停招生资格;评估不合格的校外学习中心(函授站)取消合作办学。
第十八条强化考试管理。利用信息化技术加强考试过程监管,确保巡考全覆盖,严处考试舞弊行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第十九条完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实施教学全过程质量管理,做到教学全过程可记录、可监控、可评价、可追溯。
第二十条强化教学督导工作。每年由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安排专职督导专家,加强对网络教育、函授教育教学全过程的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一条实施学生评教活动。每学期组织学生在线对教师、辅导员、班主任的相关工作以及教学资源质量进行评价。
第二十二条建立毕业生跟踪调查制度。了解毕业生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及时改进网络教育、函授教育教学工作。
第五章教学基本条件建设
第二十三条网络教育、函授教育专业设置从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现有特色专业中选取,满足国家和社会需求。
第二十四条加强教学管理平台的建设,保证平台技术先进、运行稳定、功能完善、使用方便,提高管理信息化水平。
第二十五条加强课程资源建设和经费投入。严格教学内容审核,建设并及时更新教学资源,完善学习支持服务体系,保证培养目标达成。
第二十六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以校内教师为主,校外兼职教师和本校在读硕士生和博士生为辅的教师聘任体系,校外兼职教师不得超过主讲教师总数30?。校外学习中心(函授站)可就近从相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或企事业单位选聘教师,报继续教育学院备案。
第二十七条加强教师培训工作。根据网络教育、函授教育特点,定期开展教师业务培训,提高教师从事网络教育、函授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十八条强化教学团队建设。组建以校内教师为主的专业核心课程或课程群教学团队。建立由校内外教师、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实践教学指导团队,提升各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
第二十九条建立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对在教书育人、网络课程录制、集中授课效果、实践性教学环节指导效果、网上答疑互动及其他相关教学指导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价,评选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学团队。
第三十条建立教材的选用和审核机制。
(一)政治理论课教材选用教育部指定的最新教材。专业必修课教材应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
(二)严格审查教材内容。政治上有错误的教材,选文篇目内容消极、导向不正确的教材,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或社会形象负面的教材,教材编写人员政治立场、价值观和品德作风有问题的教材均不可使用。
第三十一条开展教学研究工作。深化网络教育、函授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学管理模式,积极鼓励开展教学研究工作,探索适应在职人员学习特点、提高教学质量的新举措,新办法。
第三十二条加强管理团队建设。定期开展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团队整体素质、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武汉理工大学党政办公室2020年8月29日印发
武汉理工大学成人高考函授教育教学管理暂行办法就介绍到这里了,大家可以根据通知内容了解到武汉理工大学教学团队建设这方面的信息,该校的计划主要为培养人才奠定良好的教育基础。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