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14年成人高考招生考试办法
湖北省2014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办法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10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 报名
(一)报名时间
我省今年继续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确认相结合的报名方式,报名的同时填报志愿。
1.网上报名时间:9月1日—9月11日(9月11日17时关闭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时间过后不补报名。
2.现场报名确认时间:9月12日—9月16日。
3.下载准考证时间:10月10日后自行在网上通过网报号和身份证号下载、打印准考证。
4.今年不再进行二次填报志愿。现场报名确认结束后,考生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年满17周岁(1997年9月1日以前出生)的考生方可报名。
3.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4.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5.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6.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护士执业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它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7.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单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8.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港澳台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持所在省(区、市)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于现场报名确认时间内到湖北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办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
网上报名期间,由考生个人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方法为:
(1)登录报名网站主页。考生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成人高考报名平台http://crgk.hbee.edu.cn,点击“网上预报名”进入成人高考报名系统。
(2)阅读《注意事项》,了解报名信息,查询招生计划。包括:
①报名、考试及录取的有关规定;
②网上报名的详细步骤;
③通过“按院校查询计划、按专业查询计划”查找自己所选报学校及专业的代码。
(3)单击“新用户”按钮,了解报名有关规定和要求。阅读完有关规定后,点击“我了解”进入“考生基本信息”页面,详细填写考生基本信息。
(4)填报个人信息。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重要信息。一个身份证号只能报名一次,一个电话号码只能对应一个身份证号。现场确认时不得更改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
(5)填报院校志愿。考生可直接输入自己选报的院校代码和专业代码。若不熟悉院校代码和专业代码,可点击“查询”按钮,使用“专业代码选择工具”填报志愿。点击选定的专业,再点击选定的专业行的“选择专业”即可。
(6)选择现场报名确认点并预约现场报名确认时间。可点击“预报名人数查询”了解各现场报名确认点不同日期预约考生人数,选择人数较少的日期预约现场报名确认。在哪个地区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就在哪个地区考试。本省考生应选择户口所在地的现场报名确认点预约现场报名确认,选择非户口所在地报名的须说明理由并提供在当地工作或学习的证明。本省考生选择非户口所在地报名又不能说明正当理由、不能提供在当地工作或学习证明的,不予现场报名确认,本次报名无效,由此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提交报名信息,获取网报号。志愿信息填写完毕后,输入图形校验码,点击“保存信息”按钮,提交报名信息。此时系统会显示“信息录入成功”,提供给考生本次网报的网报号,并提示考生输入密码。网报号是考生以后登录、浏览、修改网上报名信息及办理现场报名确认手续的唯一标识,考生务必牢记自己的网报号和密码。
为了保证考生信息不被他人恶意修改,考生完成网报流程后务必点击“关闭窗口”退出系统。
今年武汉市成人高考仍实行网上报名后网上缴费。选择武汉市所属各报名点的考生网报结束时,系统将自动弹出网上缴费窗口,考生按系统提示操作即可完成缴费。选择武汉市所属各报名点的考生未网上缴费的,本次报名无效。
(8)网报后考生若对自己填报的信息有疑问或发现填报的信息有误,可在网报期间凭自己的网报号和密码登录网报系统,在“预报名号”和“密码”栏内输入本人的网报号和密码,进入“考生信息界面”,在“考生基本信息”“考生志愿信息”页面进行核对和修改。如果忘记密码,点击“忘记密码”进入“获取密码所需信息录入”页面输入相应内容即可找回密码。选择武汉市所属各报名点的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不得修改报考层次。
网报时考生必须特别仔细地核对自己填报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信息。如发现错误,须及时在网报系统中修改。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在网上报名预约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凭网报号到自己所选择的现场报名确认点办理现场报名确认手续。
所有考生都必须进行网上报名,未参加网上报名的人员不得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只进行了网上报名而未到报名点办理确认手续的人员当次报名无效。
2.现场报名确认
成人高考现场报名确认工作由市(州、林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其中“专升本”的现场报名确认工作由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直接组织实施。
(1)现场报名确认点(下称“报名点”)的设置
①报名点由市(州、林区)考试机构设置。报名点须设在市(州、林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确因报名人数过多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设在市(州、林区)人民政府所在地之外的,须书面报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办批准。所有报名点均不得设分点。
“专升本”报名点由市(州、林区)考试机构直接管理。
报名点不得设置在有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高校或其他机构。
②报名点的场地、环境须满足大规模人群集中、疏散的要求。报名现场须有明确的出入标志,须安排足够的保安维持秩序,确保现场报名确认期间不发生意外事故。
③报名点须按工作要求配备必要的设备,包括二代身份证识别仪、文字信息录入设备、图像信息采集设备等。
④必须安排思想品德过硬、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参加现场报名确认工作,报名点负责人和资格审查人员必须由市(州、林区)考试机构中工作认真负责、原则性强、熟悉成人高考报名政策和规定的在编在岗人员担任。
⑤拟设置的报名点的信息及报名点负责人、资格审查工作人员的信息(见附表)请盖章后于8月25日前送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办或传真到027-68880270,同时发邮件到hbscrgk@163.com。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湖北教育考试网公示各市(州、林区)现场报名确认点负责人及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现场报名确认流程和办法
考生必须本人亲自到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确认。现场报名确认流程和办法如下:
①考生本人在网报后台下载打印并填写《2014年湖北省成人高考考生特征证件审核表》(下称《考生特征证件审核表》)——工作人员审核考生报名资格——考生凭工作人员签字的《考生特征证件审核表》缴报名费和文具费(武汉市的考生网上报名后网上缴费)——工作人员采集考生基本信息及身份证图片并现场给考生拍照——打印《2014年湖北省成人高考考生报名信息核对表》(下称《报名信息核对表》)给考生——考生认真仔细地核对本人的各项信息,确认无误后将《报名信息核对表》和《考生特征证件审核表》一并交报名点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打印带有报名号的《考生报名信息核对表》给考生留存。
②考生填写《考生特征证件审核表》,并在表中“报考资格审核”一栏中粘贴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本省户籍考生选择非户籍所在地报名的应粘贴在当地工作或学习的证明;外省户籍考生还须粘贴文件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户口簿,录取花名册或档案管理部门、单位人事部门、街道居委会、公安机关等出具的证明材料等;报考卫生类专业的考生要在“卫生类专业报考资格审核”一栏中粘贴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件复印件。
③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将已填写好各有关栏目并粘贴好有关证明、证件复印件的《考生特征证件审核表》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按规定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
资格审查所需证明、证件材料如下(均要求有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还给考生):
a.考生本人的二代身份证件;
b. 报考高中起点本、专科的考生须有高中或中专毕业证。
专科起点报考本科的考生要有专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证书须能在网上查询或出具相应学历证明:对于2002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和成人类专科毕业证书须能在教育部学信网查询,且网上查询的个人身份信息(出生日期等)与考生报名时的信息一致;对于2002年以前毕业的普通和成人类证书需提供毕业高校出具的招生录取名册、毕业证书发放名册、学历证明等材料或直接到教育部授权的学历认证代理机构办理学历认证后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自考专科毕业证书须能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查询;今年已毕业(须有毕业证书)但毕业证书号尚未上网的专科毕业生,请及时联系毕业高校解决证书网上注册问题。
凡持假毕业证书或非国民教育系列证书报考者,一经发现便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蒙混过关并通过考试被录取的,进校后不得注册学籍,不能获得毕业证书,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c.符合优录照顾条件的考生要有相关证明材料;
d.报考卫生类专业的考生要有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
e.本省考生在非户籍所在地报名的还须提供在当地学习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持外省身份证的考生除需以上材料外,还须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a.身份证号为外省但有本省户籍的考生须出具本省户口簿;
b.湖北省内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已获得毕业证书)且未参加工作的外省籍考生,须出具省内高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入学录取名册复印件和档案管理部门证明。
c.在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外省籍考生须出具本单位人事部门工作证明、居住地街道居民委员会的居住证明和居住地公安机关的证明;
d.在鄂结婚定居、购房或长期居住但未获得湖北户籍的外省籍考生,须出具居住地街道居民委员会的居住证明;结婚定居的还须出具结婚证及夫妻另一方湖北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购房的还须出具湖北省房产管理部门发放的房产证。
赴现场报名确认点前,考生务必了解并携带齐全现场报名确认所需的证件、材料。证件或证明材料不全的一律不得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资格审查完成后,工作人员须在审核通过的《考生特征证件审核表》中“资格审核意见”一栏内签署审核意见和审核人姓名并加盖报名点公章。
④考生缴费。高中起点本科综合科目60元,其他科目每科35元。考生文具费另缴。武汉市各报名点的考生网上报名后网上缴费。
⑤核对考生身份证信息、采集考生身份证图像信息、电子照相。考生凭工作人员签字盖章的《考生特征证件审核表》及交费凭据到到信息采集点采集身份证信息并照相。
⑥照相结束后,工作人员打印《湖北省2014年成人高考报名信息核对表》(下称《报名信息核对表》)交给考生;考生经认真、仔细核对无误后,在《报名信息核对表》上亲笔签名,然后将《考生特征证件审核表》和《报名信息核对表》一并交给报名点工作人员。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各项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签字确认后的信息不得修改。考生如果请他人代签名,或不认真核对信息导致签名确认后的信息有误,由此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⑦考生核对信息无误的,由工作人员将《湖北省2014年成人高考报名凭证》(与《报名信息核对表》同在一张纸上)裁下并盖章后交给考生留存(考生于10月10日后自行在网上通过网报号和身份证号下载、打印准考证)。
(3)资格审查工作要求:
①资格审查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亲自审查每一个考生的证明、证件材料并亲自签字,不能请别人代替。
②只能接受考生本人报名。不得接受他人代替报名;不得接受成人高校集体报名;不得接受函授站、中介组织或其他单位、部门的报名。
③证明、证件材料不齐的一律不得报名。
④资格审查人员在工作中须认真执行今年我省成人高考报名的有关政策、规定,要特别注意防止本省考生无正当理由和相应证明在非户籍所在地报名、外省人员违规大规模集体到我省报名及各类在校生报名。
(4)考生基本信息核对和校正
现场报名确认时,工作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识别仪核验考生的基本信息和二代身份证信息,发现有误时,须采集二代身份证上的基本信息并将此前的错误信息覆盖。任何人不得手工修改考生的基本信息。
(5)考生图片信息采集
考生的图片信息由报名点工作人员在考生现场报名确认时采集。采集图片信息时必须使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发放的照相背景布和信息采集软件。不得在现场报名确认点外采集考生图片信息。
我省成人高考准考证使用两张图片:一张从考生的二代身份证上采集,一张为现场确认时拍摄。
①采集身份证上的图片。用二代身份证识别仪从考生的二代身份证上获取。
②现场对考生拍照。拍照时必须认真核对、确认考生身份,并对考生本人照相,以防张冠李戴。严禁翻拍考生照片。
(6)考生信息修改
①现场照相后打印《考生报名信息核对表》交由考生本人核对并由考生本人亲自签名确认。如考生校对后发现报考层次以外的非基本信息有误,则由工作人员现场修改,并再次打印《考生报名信息核对表》交由考生本人核对并由考生本人亲自签名确认。考生基本信息和报考层次不得修改。
②今年不再进行二次填报志愿。现场报名确认结束后,考生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3.考生信息管理
信息管理员必须设双岗;考生信息库必须双备份;考生信息必须进行逻辑校验。
4.考生信息上报
(1)上报信息内容
①考生报名信息库(包括考生电子图像库);
②《2014年湖北省成人高考姓名不全考生名册》;
③《2014年成人高考考点考场安排情况汇总表》与报名信息一并报送。根据教育部要求,2014年成人高考必须全部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
(2)报送信息时间
2014年9月18日。
(3)报送信息注意事项
①报送信息前须对报名数据进行认真检查并进行逻辑校验,包括考生的图像信息是否为报名系统采集等都要检查,以确保数据完整、准确。
②纸介质信息须有市(州、林区)考试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签名及单位印章。
(四)报名工作要求
1. 精心部署,营造良好的考试报名环境
成人高考报名工作直接关系成人高校入学新生质量,各地教育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报名各项工作。一是要加强领导,确保机构健全、人员到位。二是要精心部署,严密组织,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三是要以人为本,进一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营造良好的报名、考试环境。
2. 加强对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核
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州、林区)招生考试机构负全责。
要严把资格审查关。要严格审核专科起点升本科考生的前置学历,严禁不具有国民教育系列高等教育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人员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
要重点审核外省户籍考生的资格,对往年外省考生比较集中的高校尤其要加强审核。外省考生的信息(个人隐私信息如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除外)要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 规范考生报名信息的采集和管理
严格按照规定采集考生图像信息。采集考生图像信息时必须将考生的身份证件与考生本人的相貌进行核对,并对考生本人进行现场照相,严禁翻拍考生照片。严禁在规定的现场报名确认点以外的地方采集考生图像信息。
加强现场报名确认点的信息管理。成人高考报名信息管理实行双人双岗,确保信息安全。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修改考生信息。严禁工作人员擅自更改考生报名信息。
4. 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成人高校网上录取、新生录取通知书、新生入校资格审查、新生电子档案、新生学籍注册等环节所使用的基本信息如身份证号、照片、入校学历等信息均须与考生报名、考试时的信息一致。凡使用虚假信息报名考试的,一律不得办理新生入学及学籍注册手续。谁出了问题追究谁的责任。
二、考试
(一)考试科目
1. 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类、理科类两种,外语分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由考生根据报考学校招生专业要求选择一种。报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参加三门统考公共课的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理科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以上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2.“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均为三门。二门公共课为政治、外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确定。以上统一考试科目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3.除上述规定的统考科目考试外,成人高校艺术和体育类专业招生必须对考生进行专业加试,其他专业是否加试由各成人高校自行确定。如需加试,招生学校必须在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中注明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的要求,9月底前,向省招生考试机构提交加试合格考生名单。
(二)考试时间、试卷及计分方法
全国统一考试日期为2014年10月25、26日。
各科试卷仍分Ⅰ卷、Ⅱ卷。Ⅰ卷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Ⅱ卷为主观题,直接在试卷上作答。
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所有统一考试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
(三)考试大纲
今年成人高考仍按教育部颁布的2011年版《全国各类成人高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教学司[2011]4号)的要求命题。
(四)考点设置及考场编排、准考证下载
考点须设在市(州、林区)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得设置在有成人高考招生任务的高校或其它机构。按教育部要求,今年成人高考考场一律设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市(州、林区)招生考试机构上报的《考点考生情况表》按省统一编排原则编排考场。考生可于10月10日后登录湖北省成人高考报名平台(http://crgk.hbee.edu.cn)下载打印自己的准考证。考生必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五)阅卷及成绩通知
阅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
考生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对考生查卷。考试成绩由考生本人到报名点领取。考生也可以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bea.edu.cn)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
三、报名、考试的违规处罚
坚持依法办考,依法治考。在考试及评卷过程中,如发现考生违反考试有关规定,或发现工作人员在报名及考试期间违反政策规定及工作程序、纪律要求等,均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予以处罚。对触犯刑律者一律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录取
(一)录取形式
2014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录取形式为现场局域网。
(二)录取时间
2014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分集中录取和调剂录取两阶段进行。集中录取时间为12月11日至12月22日,12月23日至12月24日为考生填报征集志愿时间。调剂录取时间为2014年12月25日至30日。
集中录取期间主要办理线上考生和免试考生录取手续,调剂录取期间主要办理征集志愿考生及按政策降分考生的录取手续。
(三)录取体制
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成人高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办在录取时根据国家和湖北省的招生政策及招生计划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同时,各成人高校也要发挥校内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校内自我监督,建立自我约束机制。
(四)录取分数线
1.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参照统考科目成绩,根据招生计划数分考试科类划定。
2.高中起点升本科中体育类、艺术类(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各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相应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其中艺术类专业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供招生学校录取时参考。
3.高中起点升专科中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同科类高中起点升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五)投档审录
1.省招办根据各成人高校招生计划,在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一定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将考生档案投给各成人高校,各成人高校按照本校招生计划数拟订录取新生名单,报省招办审核。投档比例由招生学校在1:1至1:1.5的范围内自主确定。
2.省招办原则上按各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向招生院校投档。对于有专业课加试的学校,省招办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学校投档,招生院校按考生统考科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省招办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学校投档,招生学校按加试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对省招办投档的考生,招生学校可以按自己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不包括参加了专业加试课的考生)。录取原则一般分为“分数清”(考生分数优先)和“专业清”(考生专业志愿优先)两种。招生学校需在本校招生章程里写明录取原则,并在学校网页上发布。
4.录取开始前,各成人高校统一在教育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区、市)计划网上管理系统”上调整分省计划,省招办通过互联网受理各招生院校分省计划调整的申请。经招生院校上级计划主管部门批准调整分省招生计划的,有关成人高校还应出具计划主管部门(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中央有关部门教育司、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等)的批准文件,经省招办核准后执行。
计划调整原则为:各成人高校在国家、省核定的招生总规模内可根据生源和考试情况对分省计划进行适当微调,但专科计划不得调整为本科计划,专科起点升本科计划不得调整为高中起点升本科计划,业余和函授计划不得调整为脱产计划;上线生源充足的科类不得调出计划,有上线生源的科类不得随意取消计划。
(六)征集志愿
集中录取期间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志愿。12月22日晚,省招办将在湖北招生信息网(www.zsxx.e21.cn)
上公布征集志愿计划,考生可以于12月23日-12月24日按照自己报考的层次和科类,填报征集志愿学校。省招办在调剂录取期间按考生所填报的征集志愿和分数从高到低投档审录。
(七)其它有关录取事项
1.录取名单由省招办负责打印,招生学校在核对录取名单后加盖学校录取专用章,再报省招办加盖湖北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专用章。
2.招生学校按省招办审核后的录取名单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通知书应由招生学校统一寄送考生本人,不得由他人转交。
3.招生学校和主管部门可在我省指定招生代办单位,代办录取手续。代办单位凭招生学校委托函参加我省录取工作,并应认真负责地配合省招办搞好招生工作。
五、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要对已报到新生进行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必须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前置学历复核,对于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或经资格复查后仍不合格的,由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招办备案。
六、录取及投档照顾政策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本人申请,省招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具备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可免试进入成人高校高中起点本、专科层次学习;具备大学专科毕业文化程度的,可免试进入成人高校专科起点本科层次学习:
l. 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者;
2.“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3. 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
4.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
5.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上述全国先进模范免试入学,须出具获奖证书原件;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须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
(二)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录取时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此类考生报名时须出具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运动成绩证明。
(三)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可申请免试就读所在省(区、市)的成人高校专升本。
上述对象,须参加成人高考报名并填报院校及专业志愿。
在成人高校集中录取期间,有关成人高校带齐申请人的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由国家及地方相应政府部门颁发的有关项目考核合格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确定拟录取名单,经省招办录检组复核后,由省招办按免试生录取办法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l.获得市、州(林区)以上(含市、州)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省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模范(优秀)党员称号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以上工、青、妇等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市、州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山区县(市、区)考生。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山区县(市、区)按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审核确定扶贫开发重点县的通知》(国开发办[2002]4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全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乡、村的通知》(鄂政发[2002]17号)文件确定;
8.年满25周岁以上的人员。
(五)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享受以上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在报名时按要求向当地招办提供相关材料办理优录手续;具备几种录取照顾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一种,不能累计加分。
(六)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专业,以及专升本、高升本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当上线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控制在20分以内。
(七)对恩施市、十堰市、神农架林区、宜昌市的五峰县、长阳县报考当地成人高校的考生,录取时可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下30分以内投档;对这些地方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再降10分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