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14年成人高考投档审录方式
1.省招办根据各成人高校招生计划,在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一定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将考生档案投给各成人高校,各成人高校按照本校招生计划数拟订录取新生名单,报省招办审核。投档比例由招生学校在1:1至1:1.5的范围内自主确定。
2.省招办原则上按各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向招生院校投档。对于有专业课加试的学校,省招办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学校投档,招生院校按考生统考科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省招办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学校投档,招生学校按加试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对省招办投档的考生,招生学校可以按自己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不包括参加了专业加试课的考生)。录取原则一般分为“分数清”(考生分数优先)和“专业清”(考生专业志愿优先)两种。招生学校需在本校招生章程里写明录取原则,并在学校网页上发布。
4.录取开始前,各成人高校统一在教育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区、市)计划网上管理系统”上调整分省计划,省招办通过互联网受理各招生院校分省计划调整的申请。经招生院校上级计划主管部门批准调整分省招生计划的,有关成人高校还应出具计划主管部门(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中央有关部门教育司、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等)的批准文件,经省招办核准后执行。
计划调整原则为:各成人高校在国家、省核定的招生总规模内可根据生源和考试情况对分省计划进行适当微调,但专科计划不得调整为本科计划,专科起点升本科计划不得调整为高中起点升本科计划,业余和函授计划不得调整为脱产计划;上线生源充足的科类不得调出计划,有上线生源的科类不得随意取消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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