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高考是一种重要的升学途径,许多在职人员通过参加成人高考来提升自己的学历和能力。然而,有些人为了追求更好的成绩,不惜使用作弊手段。那么,
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成人高考作弊被发现会怎么样?下面小编就简单地给大家讲一下吧。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成人高考考试作弊行为将视情节处以以下处罚:
1、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
2、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追究刑事责任。
4、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9)其他作弊行为。
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1)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2)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3)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4)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5)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总的来说,
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成人高考作弊行为不仅违反了考试纪律,更是对自己的学业和未来造成了极大的损害。因此,我们应该珍惜学习机会,诚实守信地参加考试。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提高自己的能力,为未来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